因工作需要,根据《闽侯县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临时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办法》《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聘用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公开招聘文员3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口不限;
2.拥护宪法权威,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中文类专业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简单的图文制作技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经面试、体检(需本人提供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政审(需本人提供无犯罪证明、原单位提供在职表现情况材料)。
三、工资待遇
参照闽侯县县直部门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
2022年6月8日-6月21日
五、报名方式
将报名表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wyl222@163.com。
联系电话:15260637033黄女士。
附件:报名表(扫码下载)
[ 第867期 ]
文案丨黄春凯
编辑丨陈 晨
审核丨林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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