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项目聘用人员不受此限制),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四年来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至少发表3篇sci论文;
② 如有第一申请人(导师第一且本人第二的视同第一)的授权专利1项,则至少发表2篇sci论文;
③ 如有第一作者核心期刊论文1篇,则至少发表2篇sci论文;
④ 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sci论文,不限制论文数量。
三、工作流程
1. 联系并确定团队负责人/合作导师,团队负责人/合作导师联系方式详见
http://www.rcees.cas.cn/rcjy/zgjgwry/;
2. 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申请书》,团队负责人/合作导师填写意见;
3. 人事处审核,组织现场答辩;
4. 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5. 办理博士后进站(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6. 按照特别研究助理进行岗位管理,签订特别研究助理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次。博士后人员按在站时间确定合同期限,进出站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特别研究助理人员在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继续开展第二站博士后工作,经团队负责人/合作导师同意,可以直接纳入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管理)。
四、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