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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和《关于2023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的补充公告》有关规定,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刘春鹏为拟聘用人员,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2日。
监督举报电话:
0432-62185019(吉林化工学院组织部人才办)
0432-63083350(吉林化工学院纪检监督部门)
附件:2023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1号公告第九批)
吉林化工学院
2023年9月4日
附件【附件:2023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1号公告第九批).xlsx】
原文链接:2023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1号公告第九批)-吉林化工学院官方网站V12 (jli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