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吉林医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博士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40个计划招聘5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时间计算点均以3月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4年3月11日上午900至3月16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4年吉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硕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证明、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蓝底照片存放到同一个文件夹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jlyyxy_px***逾期不再受理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医药学院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如吉林医药学院XX专业教师XXX。其中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2.面试前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按要求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面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所用邮箱内的最新通知以便及时掌握招聘相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学校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人事处通过电话或回复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考核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和考试考核及格分数线等事宜待考生资格审核后统一通知考试考核成绩在吉林医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我校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学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测试、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医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医药学院网站http//***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我校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一栏。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张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560255、13844243110、13894729696
电子邮箱jlyyxy_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