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共2名)
市总工会组织部1名;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通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品德好;
3、具有良好品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悉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二)岗位要求
1、组织部岗位: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传播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教育学等专业。
2、权益保障部岗位:法律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普通话流利且熟悉掌握粤语,有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经验者优先。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规定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18年8月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佛山市总工会(佛山市禅城区同华横街5号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3039326邮箱:bgs83039326@163.com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报名,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彩照1张及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内)。
(二)考试事项
1、笔试:参加市总工会统一安排的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请留意市总工会网站。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每个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人员名单在市总工会网站公布,同时电话、短信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考人员。
3、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未达60分的,用人单位可放弃招录。
(三)体检和政审
对各工作岗位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和政审,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并通过市总工会网站向社会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方式及薪酬
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参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再续聘。
佛山市总工会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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