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血液透析护士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8.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证件、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按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
按《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非编人员岗位工资核定方案》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及邮箱
现场报名2024年5月22日起至5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2351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件报名2024年5月22日起至5月30日止发送至电子邮箱570718966***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登录我院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纸质版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现场报名地点或将电子版登记表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扫描编辑为1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命名报名登记表格不允许改变格式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投递后请报名人员务必自行留存已投递成功的记录备查。
4.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在护理部、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用人科室抽调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应聘者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及电话正确、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本人联系邮箱或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产生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5.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医院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二招聘考核。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择优录取及格线以下不予录取。
面试考官设主考官1名由院党委指派其余考官由相关职能科室、用人科室和有关专家组成。
本次招聘岗位依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进行面试。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三体检。根据招聘面试最终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用人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行为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结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签订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医教科、护理部、各招聘岗位相关科室协助配合。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医院官方网站***为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随时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851980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856647纪检监察室
九、特别声明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此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信息均以医院网站发布信息为准。未授权其他机构、个人或第三方进行招聘活动。
请应聘者以我院网站发布信息为准按规定时限进行个人资料申报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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