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现就聘用制文职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制文职人员与各用人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招聘方式及数量
本次招聘采取校园定向招聘方式,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12名。
三、资格条件
(四)成绩核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后计算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选报职位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生现场依次选报职位,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一同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比例时,按照笔试报名人数与待选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待选职位数量。)
(六)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检一次,最后结果以复检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广泛深入到所在院系、户籍所在地等了解情况,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各项成绩均相同且体检合格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新聘用的书记员依法与各用人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聘用制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lsfjy.cn)为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工作信息发布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1-83311058、1894321643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7:00。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以及考后无故放弃考试、招聘后无故不报到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
附件1. 2024年吉林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职位表(1).xlsx附件2. 2024年吉林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报名表(1).doc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6日
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