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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2020年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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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院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下达2020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2019〕303号)、《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20年附属医院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校医部字[2020]2号)等文件精神,《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应聘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的教师(以医疗为主、以科研为主)、专职医生和医疗技术、药学人员、护理人员。各岗位需求详见后续通知。

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献身医药卫生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2.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出站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护理岗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29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护理岗位本科毕业的,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

对于按年度用人计划补充的各系列新聘人员,应于每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因未按期出站,或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个人原因达不到聘用条件及要求的,吉林大学不予聘用。

1.聘用教师。

(1)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博、博士后研究阶段经历原则上应包含一段非本校经历。

(2)拟聘教师须达到白求恩医学部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条件方可聘用。常规师资聘用为讲师岗位。

(3)应聘以医疗为主教师岗位人员,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等岗位除外)。

2.聘用专职医生岗位人员。

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应聘专职医生岗位人员,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等岗位除外)。

3.聘用护理岗位人员。

初始学历应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为护理学相关专业。

优先考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

(1)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国家奖学金;

(2)在校期间以负责人身份取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且通过结题鉴定;

(3)在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

4.聘用药学岗位人员。

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应聘专职医生和药学、医疗技术岗位的特别优秀人员,可具备报名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以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面上项目;

(3)以负责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25分。

(5)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获奖。

应聘专职医生岗位人员,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等岗位除外)。

三、其他

(一)吉林大学与聘用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3年,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吉林大学予以解聘;两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吉林大学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二)吉林大学对其他系列的新聘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人事代理人员首聘期为三年,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吉林大学规定由吉林大学直接聘用和管理;合格的,吉林大学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吉林大学不再聘用。对于首聘期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第二聘期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吉林大学规定由吉林大学直接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吉林大学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师系列“海外博士”补充计划由吉林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另行下达。“海外博士”的聘用工作,按照《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以引进人才方式来校的新聘教师,其聘用程序按照《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以医疗为主教师和专职医生岗位人员,进入医疗岗位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结业考核。

(六)聘用的以医疗为主教师和专职医生,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药学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护理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的以医疗为主教师和专职医生,如无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八)取得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由吉林大学研究确定是否符合应聘的基本资格。

(九)护理人员、药学人员招聘数量由白求恩医学部根据吉林大学下达的人员补充计划数确定。

(十)2020年度人员补充计划执行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月30日之后,未执行的人员补充计划不再执行。

(十一)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起点不得报考。

(十二)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报名参加我院本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温馨提示: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6日0:00—7月26日24:00。详见网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www.jlrct.haoyisheng.com)。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招聘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详见后续通知。

2.具体需求岗位及时间安排详见后续通知,请随时关注招聘信息及网站动态。

五、特别声明

我院招聘信息均在我院官网(www.jdyy.cn)发布,且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未委托第三方代理。任何非我院官网发布的的招聘信息均属虚假信息。

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附件:《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doc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事部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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