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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西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35人公告(中南大学专场)

发布:2025-03-04 00:12:37  关注:19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等精神,顺利开展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第一高级中学、贺州第三高级中学、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为贺州市属高职院校储备教师)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南大学专场)》(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2024届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2024届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研究生);

5.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0日至2007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6.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服务满5年。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3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从2025年2月24日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栏目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其中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20日17:00。考生将《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报考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照《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最后一天报名的,当天反馈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10:00-17:00。地点为中南大学岳麓山校区智联厅。

2. 资格审查(复审)。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考生均需于2025年3月21日10:00-17:00在中南大学岳麓山校区智联厅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

(1)《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南大学专场)》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原件核验后返还);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025年毕业的考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原件核验后返还);

(4)《诚信承诺书》原件。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面试通过后签就业协议前(面试后一个月内)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无法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给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已签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生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至1:3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22日在中南大学潇湘校区毓秀楼3楼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考场的岗位面试顺序和同一岗位考生面试顺序,然后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三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四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放弃的,则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5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栏目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261398(贺州第一高级中学)

0774—5665383(贺州第三高级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南大学专场)

2.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南大学专场)

3.诚信承诺书(模板)

4.核心课程证明(模板)

5.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模板)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贺州市教育局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5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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