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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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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委直属医疗机构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结合我院实际需求,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2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详见附件《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单位联系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毕业后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

详见《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用工形式

招聘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者,医院有权拒绝录用。

五、招聘流程

(一)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官网以及相关高校的就业信息网(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延边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进行公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地点设置在相关高校招聘会现场,具体时间及现场报名地点见“附件2”。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任意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须加盖院系或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2.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3.本人学生证(如丢失请到所在院系开具证明);

4.个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5.专业课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6.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如学生入学登记表或研究生学院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要求

一是毕业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二是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择优录取,及格线以下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合格者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并完成,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jlsz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原则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官方网站:http://www.jlszyy.cn/

联系人:组织人事部王玉

联系电话:0431-8676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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